尊敬的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
为确保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供电线路和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学院教学、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正常用电安全。我院将10KV供电设施至各箱变高压线路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经学院招标领导组研究决定,按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公开询价。欢迎合肥市区域内具备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和公司,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资格要求:具有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的五级以上企业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公司地点在合肥市区域内。
2.维护信息
运行维护项目:(祥情见附件:运行维护项目细则和约定)
2.1 箱式变电站试验、维护项目18台(包含学院驾校2台)。
2.2.10kV线路维护(金巢变电所出线至学院开闭所)至各箱变
2.3 开闭所内高压柜试验、维护 ;
2.4 10KV避雷器电缆终端头试验;
2.5 接地系统调试;
2.6 绝缘工器具定期试验项目;
2.7 变电所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2.8项目预算:60000.00元/年;
2.9付款方式: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符合要求,即支付一半维护费;
2.10维护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为期叁周年(期满中标企业优先续签)。
3.运行维护细则
3.1输、配电线路部分:
3.1.1
线路安全运行通道的维护:线路通道是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涉及面最广,民事活动最多,最难管理的环节。每年要在树木生长旺盛期之前对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砍伐。确保线路与树木的安全距离。要有防止在线路通道上搭建、推土、取土的相关措施。
3.1.2
杆塔基础的维护:线路杆塔基础是线路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安危直接影响到线路的安全,每年要定期检查。洪水季节要做特别防护。并有防范基础周围取土、水淹、洪水冲刷的措施。
3.1.3
杆塔的维护:杆塔是线路的骨架,每月要定期检查杆塔是否歪斜、弯曲。各部件有无变形、外力损坏,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脱落,接地装置是否牢靠,确保杆塔保护措施得力。
3.1.4
防雷接地措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对所有杆塔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量,对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接地体进行修补、修复。以确保雷电对线路安全运行的影响。
3.1.5
导、地线的电气运行维护:导、地线是线路安全运行的关键部分,每年要对运行的线路绝缘子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并将不符合运行要求的绝缘子进行更换。
3.1.6
线路巡视便道修理:全线路巡视便道、便桥的修理及搭设,保证巡视、检修人员方便,安全及时到达杆塔位置。
3.1.7
凡遇到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诸多因素均由中标方处理。
3.2 变电部分
3.2.1
每年应在四月份对10KV变电站防雷接地系统做一次全面检测。
3.2.2
每年对变电站的主变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2.3
每年对各断路器、隔离开关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2.4
每年对构架绝缘子、母线桥架绝缘子检修一次,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绝缘子及时进行更换。
3.2.5
每年对各继电保护设备元件全面检测。
3.2.6
每月要定期巡视、检查变电所的安全运行情况,对巡视、检测时发现重大运行隐患及故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并提出相应的检修方案(含备件、材料清单),对需要更换设备的,要根据设备生产周期提前通知甲方,以便学院适时准备。
3.2.7
异常天气要随时增加巡视次数。
4.其他约定
4.1中标方应帮助学院建立健全线路、变电安全运行的档案,需要供电部门协调关系的工作由中标方负责。学院后勤部门配合。
4.2中标方应建立线路、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台账,做到每个故障点都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学院存档。
4.3 中标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遵循电力系统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意外
4.4 交通、食宿及有关试验器材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学院不承担费用。
4.5学院应将交接验收资料交付壹份给中标方,以便中标方在运行维护时使用。
4.6中标方应与沿线路的镇、村建立好关系,线路维护过程所发生的民事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学院积极配合,发生的民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7如遇故障抢修及更换电气设备材料由中标方提供或学院同意后中标方采购,学院只承担材料费用。
4.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报价函构成
5.1 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运行维护服务承诺书;
备注:如果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6.报价要求
6.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2.
10
KV供电设施运行维护实行整包报价。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的报价一经询价小组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6.3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必须按照招标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6.4.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运输、安装、税金。
7.报价函递交
7.1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7.2 报价函提交时间:
2015年
5月
25日
—
2015年
6月
3日
,(8:00-17:30)
7.3报价函提交地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03室
8.投标保证金
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递交报价函时,必须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评审时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没有交纳保证金的,招标领导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8.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的利益在因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8.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以现金缴纳:
8.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本次询价小组将没收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运行维护保证金:
A.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8.5采购保证金的退回:未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在完成供电设施运行维护时,学院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6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将全额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评审原则
9.1由询价小组根据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服务承诺和报价函等,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不超过两名成交候选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
9.2学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电力公司和相关企业进行考察)。
1.报名时间 :
2015年
5月
18日
-
2015
年5
月30
日
2.报名地点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03室
3.联系电话:0551-82364253 传真:0551-82364253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科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